为做好2021年夏季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提高VOCs监测数据质量,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工作要求,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认真组织,协调河南省计量院计量校准专家对18个派驻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0年采购的30余台便携式非甲烷总烃分析仪进行集中仪器校准,确保监测数据有效准确。
3月初,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各派驻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便携式非甲烷总烃分析仪的基础信息进行了认真调研,联系校准部门上面服务,按照“统一收集、分类进行”的原则,3月22日组织派驻中心将设备统一送至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中心分析科和监测科将30余设备根据仪器的工作原理和品牌型号进行登记分类、排序。24日开始,配合省计量院计量校准专家按时、高效顺利开始校准。
此次仪器集中校准工作,一方面解决了各单位便携式仪器校准难、校准时间长的实际问题,另一方面体现了垂改后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积极作为,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上下一盘棋,通力合作新风貌。本次集中校准便携式非甲烷总烃分析仪为下一步开展企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测工作奠定了可靠的质量保证。